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临汾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五日
临汾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2 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2.2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职责
2.3应急指挥场所
3 预警机制
3.1预警级别与发布
3.2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辐射事故分级
4.2信息报送与处理
4.3分级响应
4.4应急监测
4.5信息发布
4.6安全防护
4.7应急终止
5 监督管理
5.1宣传教育
5.2培训
5.3应急演练
6 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2资金保障
6.3物资保障
6.4人员保障
7 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7.2预案解释部门
7.3预案实施时间
8 附录
8.1临汾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8.2临汾市辐射事故应急专家组成员名单
8.3临汾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8.4临汾市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8.5临汾市辐射事故后续报告表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防患于未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辐射事故危害,保障我市辐射环境安全,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准确、高效地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行动,避免或减缓事故的消极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1.2编制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山西省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临汾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临汾实际,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