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通知

  全区134座病险水库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12.4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23亿元、自治区1.97亿元、盟市、旗县3.28亿元。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大中型水库地方配套资金由盟市、旗县(市、区)负责足额配套。小型水库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每座水库补助150万元,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小型水库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每座水库补助75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盟市、旗县(市、区)负责足额配套。全区应到位配套资金5.2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1.97亿元、盟市、旗县3.28亿元。截至目前,地方配套到位资金2.9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配套1.97亿元,到位率100%,盟市配套6604万元,旗县配套2674万元,盟市、旗县到位率仅为28%。盟市、旗县配套资金到位率较低的有:包头市6%、巴彦淖尔市8%、乌兰察布市15%、呼和浩特市18%、赤峰市24%。目前配套资金不落实已成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因此,各盟市要采取各种措施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切实保证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工程建设资金需求,所有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必须于2010年7月30日前足额落实到位,避免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导致除险加固工程不能如期、保质、全面完成的被动局面。要将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确保中央补助资金首先满足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等主体工程建设需要。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建设资金。
  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截至目前,全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累计完成投资81152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65%,其中:大型水库7506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81%;中型水库19903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62%;小型水库53743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65%。投资完成率较低的有:巴彦淖尔市44%、乌兰察布市49%、呼和浩特市50%、通辽市50%、赤峰市60%。有的项目进展严重滞后,如呼和浩特市苗家29号水库(小型),至今还未开工建设;乌兰察布市的边丰水库(小型)、二里沟水库(小型),完成投资仅为1%、5%;巴彦淖尔市的城圐圙水库(小型),完成投资仅为3%。这种情况已经严重影响我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整体进度。各盟市要根据当前实际,逐库调整细化实施方案,对于工程建设已进入尾工的项目,要抓紧完工验收;对正处于建设高峰期的项目,按照年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求,倒排工期,节点控制,逐库抓好落实,并全程跟踪,实时监控。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盟市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分片包干、督办、通报及考核等一切有效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项目建设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快施工进度,务必在2010年年底前通过竣工验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