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文景点
第三章 基础设施
第四章 旅游产品开发
第五章 旅游节庆活动
第六章 接待与收入
第七章 机构与队伍
59.广播电视志(省广播电视局)
第一章 广播业务
第二章 电视业务
第三章 广播电视网络
第四章 广播电视技术及设备
第五章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与产业经营
第六章 广播电视体制与管理
第七章 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八章 广播电视研究与成果
第九章 机构与队伍
60.出版志(省文化新闻出版厅)
第一章 书刊编辑
第二章 书刊出版
第三章 书刊印刷
第四章 图书发行
第五章 电子音像出版
第六章 非法出版物管理
第七章 出版行政管理
第八章 机构与队伍
61.报业志(牵头:青海日报社;参与:省文化新闻出版厅、驻青主要新闻机构、西宁晚报社)
第一章 报纸种类
第二章 报纸宣传
第三章 新闻业务
第四章 报业管理
第五章 广告经营
第六章 驻青新闻机构
第七章 新闻团体
第八章 研究与交流
第九章 机构与队伍
62.医药卫生志(省卫生厅)
第一章 体制改革
第二章 西医
第三章 中医
第四章 藏医
第五章 蒙医
第六章 医政管理
第七章 卫生防疫
第八章 地方病防治
第九章 妇幼保健
第十章 城镇社区医疗
第十一章 农牧区合作医疗
第十二章 医学教育与科研
第十三章 医德建设
第十四章 医药卫生学术团体
第十五章 国际交流
第十六章 机构与队伍
63.体育志(省体育局)
第一章 社会体育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三章 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
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五章 体育产业
第六章 育设施
第七章 组织与管理
64.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志(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65.人物志(省志办)
66.附录(省志办)
67.索引(省志办)
附件:
第二轮《青海省志》编目大纲的说明
为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好第二轮《青海省志》,确保志书质量,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和修订,第二轮《〈青海省志〉编目大纲》已制订完成,基本达到整体布局合理,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归属得当的目的。现作如下说明。
一、该《编目大纲》将第二轮《青海省志》内容分为环境资源、经济体制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流通服务、政治军事和科教文卫八大类、 67个分志,前有总述、大事记,后设附录和编后记。共有112个单位承担和参与编修工作。
二、该《编目大纲》主要是作为各承编单位分工和收集资料的参考,各《青海省志》分志的承编单位在具体编纂过程中,应切合行业、事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灵活把握,在遵循志书体例的基础上,可对相关编目加以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