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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快推进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的指导意见

  五、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妥善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灾后恢复重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对重建规划编制、项目布局、政策制定等重要事项都要广开渠道,通过建立意见征集和政策咨询中心、召开座谈会、走访基层等形式,鼓励群众建言献策,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特别要认真梳理吸收群众在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文化宗教设施建设,以及涉及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建设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虚心倾听、统筹兼顾各界群众的意见和愿望,不断优化完善重建规划和政策措施,确保充分体现民智、反映民意。加强矛盾纠纷原因的排查,建立信访接待大厅,关心体察群众意愿,及时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突出的敏感问题,妥善处理好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避免因政策措施实施不到位而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六、注重精神家园重建,帮助群众树立生产生活信心。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创伤抚慰工作,重建精神家园,对于群众获得继续前行的动力和信心至关重要。要组织动员心理咨询专业人士、宗教人士做好对受灾群众的心理安抚工作,招募组织各类专业化志愿者队伍,协调非政府组织(NGO)提供医疗卫生支持和心理创伤咨询服务,积极缓解灾区群众的恐慌情绪、消除灾难的心理阴影。要大力宣传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典型事例,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坚定灾区人民意志,帮助群众树立长远发展意识和全局观念,增强战胜灾难的自信与成就感,引导发动群众以自强不息、铭恩奋进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灾后重建,凝心聚力,共建新家园、新玉树。
  七、充实壮大基层组织力量,充分发挥服务引领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带领群众实现重建目标,是摆在灾区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艰巨任务,也是对灾区基层组织执行能力的严峻考验。要根据灾后重建的工作需要,选派优秀干部赴地震灾区挂职任职,充实基层力量,加强协调组织,协助灾区基层组织做好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组织干部工作队深入片区、深入村社、包村包点,在废墟清理、规划设计、政策宣传、施工协调、质量监督等方面实行联点责任制。充分发挥村(牧)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的组织引领作用,积极搭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切实增强基层组织服务群众、服务重建的能力,妥善安排好过渡期群众生活和生产恢复,确保灾后重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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