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涉及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指导和管理,保障网络建设顺利实施。市城乡建委负责在建筑物设计审查和验收程序中对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配套资源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并开展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建设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配套资源,应先将其建设方案提交市通信管理局进行专业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再按有关程序报批。项目验收时由市通信管理局负责作出网络配套资源建设情况的专业审查,确保该项目的后期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系统正常接入。
(五)完善建设标准。市城乡建委要会同市通信管理局修改、完善《重庆市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建设规范》(编号:DBJ50-056-2006),规范光纤宽带网络配套资源建设,统一建设标准、工程规范和验收规范。
(六)改善网络建设环境。市通信管理局要会同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着力营造公平、开放的发展环境,积极保障电信业务的平等接入、开通和使用,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不得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进入,影响用户的通信权益。加强对光纤宽带网络、3G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网间互联互通监管措施,完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配套措施,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各电信运营企业要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移动通信辐射的正面宣传。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生纠纷时,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迅速进行协调处理,避免出现阻挠基站建设的事件。对于恶意阻扰基站建设、采取暴力手段进行强拆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积极引导业务应用发展和创新。电信运营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联合产业链相关企业,发挥各自网络和技术优势,开发适合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的特色业务,加快宽带应用的创新,实现各方合作共赢。基于光纤宽带网络或TD的产品和应用,经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应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大优先采购力度。鼓励政府和行业信息化中的光纤宽带网络和3G技术应用,促进宽带在电子政务、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等领域的普及,推广基于宽带的视频应用,发展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和文化创意产业。继续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和政策,鼓励大学生基于光纤宽带网络的创业,支持企业和单位利用光纤宽带网络开展业务,吸纳大学生就业。
(八)积极推进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市发展改革委要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制定光纤宽带和3G的网络建设、应用和研发有关产业政策。市科委要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制定光纤宽带网络和3G网络相关产品研发、生产的支持政策。加大光纤宽带通信核心芯片、器件、系统设备和应用等的研发投入和政策支持,鼓励光纤通信技术创新和提出自主光纤宽带技术标准,带动产业发展,支撑网络建设。继续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电子发展基金、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自主创新产业化资金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对TD等3G的各项政策支持。开展3G增强型技术和未来演进技术的标准化、产业化和业务应用研发等工作,同时促进设备及终端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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