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
(渝府发〔2010〕7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渝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
教育督导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中不可替代的行政监督体系,是实施依法治教、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重庆教育实现了新突破和新跨越,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跨入大众化阶段,教育改革创新成效显著,教育督导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全市教育进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实施“教育民生计划”、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教育需求的新阶段,《教育规划纲要》对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提出了新要求,教育督导在保障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
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依法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先配置教育资源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实施“教育民生计划”,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是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建设“五个重庆”、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加强教育督导,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责任。
二、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为先导,以保障教育改革发展为动力,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强化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创教育督导新局面,保障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