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张家界市城区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的批复
(湘价函〔2010〕110号)
张家界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核定张家界市城区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正式价格的请示》(张价报〔2010〕15号)收悉。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211号)精神,结合你市对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的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市天然气价格分类由现行居民用气、工业及非经营用气、商业用气四类合并为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两类,核定居民用气价格为4.2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价格为4.70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含0.03元的价格调节基金。价格执行时间由你局下文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