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撤离救助措施
各级民政部门启动灾区救助措施,做好撤离人员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必须,吸纳社会各界募捐援助,稳定撤离迁安人员情绪。
9.防洪工程抢险
9.1巡查险情
沿渭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对本辖区内渭河堤防的巡堤查险工作。要落实巡堤查险队伍,组织开展巡堤查险工作,建立查险、报险、抢护各环节严密协调的管理体系,立足使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抢护。沿渭区县渭河防汛行政责任人是巡堤查险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按照划定的防洪责任区段,以村、组为单位分段包干,分组编排巡堤查险人员,每个巡堤查险小组都要有一名村组干部担任组长,负责召集人员、跟班巡查、填写记录和联络报告工作。防汛行政责任人接到重要降雨预报或洪水预报,应立即组织带领巡堤查险人员到达巡堤查险堤段开展工作。
9.2险情报告处理
防洪工程报险应按“及时、全面、准确、负责”的原则上报。在渭河堤防工程发生险情时,堤防巡查人员要立即开展应急抢护,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险情类别,出险时间、地点、位置(桩号、坝号)及特征,尺寸、出险原因、险情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威胁对象和拟采取的抢护措施等。沿渭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险情报告后,要认真核实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沿渭区县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派出负责人前往现场,按照相应措施快速开展工作。
9.3请调部队抢险
当渭河堤防工程险情迅速发展,可能出现漫溢、决口等重大险情时,要立即按照程序请调当地驻军和武警官兵参加抢险。市、沿渭区县人民政府要做好参战部队的联系接应、技术交底和后勤保障工作。
9.4抢险指挥
组织实施渭河堤防工程的抢险时,应按照本预案中的指挥调度权限和防御洪水对策,成立现场防洪抢险指挥机构,负责抢险组织、抢险方案制订、抢险人力调配和物资调运,保证抢险工作顺利实施。
9.5技术支持
根据抢险工作实际情况,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派出技术专家组,对渭河重要堤防工程的抢险工作给予协助指导。
9.6保障机制
9.6.1防洪抢险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洪抢险的义务。
9.6.2汛期,沿渭区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渭河洪水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洪抢险。
9.6.3沿渭各级防洪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在渭河遭受严重洪水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解决渭河防洪抢险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