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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10年渭河西安辖区防洪预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10年渭河西安辖区防洪预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的《关于2010年渭河西安辖区防洪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二日

关于2010年渭河西安辖区防洪预案
(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渭河洪水,规范防洪抢险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的减轻洪涝灾害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防御洪水灾害。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和《陕西省防御灾害性洪水应急预案》等法规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渭河西安辖区段洪水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防洪保安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1.4.2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指挥、统一指挥调度、分级分部门协同合作的防洪指挥责任制。
  1.4.3坚持依法防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4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增强洪水监控能力,强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防御办法,努力减轻洪水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指挥机构及职责
  2.1防洪指挥机构
  西安市及沿渭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渭河防洪指挥机构,并按照各自职责及管辖范围,对渭河防洪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渭河西安辖区防汛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1)。沿渭乡镇在沿渭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渭河防洪预案和安置计划,组织参与防洪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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