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江西省“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2、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机构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2010年6月-2011年2月)。
  1、贯彻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检查督导。自2010年6月中旬至2011年2月中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省厅统一组织下,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导,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检查方法: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和统一检查标准,至少要抽查辖区内50%的医院。省厅派出督导组对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检查工作进行督导,组织对省直省管医疗机构和各设区市至少3家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涵盖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
  (三)总结交流(2011年3月)。
  2011年3月底前,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将本辖区内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总结上报省厅。省厅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2010年度活动总结报告。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研究部署2011年度“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杜绝松懈情绪。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立院之本,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关系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影响,关系卫生系统的公众形象。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应常抓不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加大宣传、指导、培训和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