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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重点监管企业使用外协队伍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六)外协队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七)外协队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外协队伍有无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情况;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是否落实一人一档;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记录是否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八)外协队伍是否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重点检查外协队伍是否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现场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九)外协队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重点检查外协队伍是否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建立健全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修订、补充、备案和按时组织演练,演练后是否组织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检查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三、检查时间、方式
  检查时间:8月1日至9月30日。
  检查方式: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市局负责市属以上重点监管企业使用外协队伍的检查,各区市安监局负责辖区重点监管企业使用外协队伍的检查。市局适时对各区市局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检查步骤
  (一)宣贯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
  各单位召开会议,传达、转发市局开展专项执法活动通知精神,制定检查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向企业宣讲开展重点监管企业使用外协队伍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督促重点监管企业根据专项执法活动内容开展自查。
  (二)集中检查阶段(8月11日至9月25日)
  各单位根据专项执法活动计划、内容,依法对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使用外协队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集中检查。
  (三)总结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对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完善企业检查档案,为实施针对性监管提供依据。
  五、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具体举措,是“打非、治违、抓责任”行动的进一步深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确定的监察对象和监察要求,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标,按照时间、内容组织好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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