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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壮大接续和替代产业,促进资源型城区转型。

  坚持观念转新、体制转轨、环境转优、经济转型的理念,提升产业层次支撑经济转型,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转型,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市化转型,着力改善民生引领社会转型,实现由资源拉动向创新驱动、多元支撑的资源型城市转型。油区要依托产业基础和资金技术密集的优势,强化城区经济与大企业的联合协作,加快培育发展精细化工、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接续替代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多元化。林区要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尽快实现由采伐林木资源向培育保护森林资源的转变,积极开发林下资源,重点发展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绿色食品和北药开发四大产业,构筑复合型林区经济。煤区要推动煤炭资源的综合开发,延伸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链,不断扩大优势产业规模;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建材、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强化资源型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泥草房改造步伐,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城区综合服务功能。

  (四)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文化竞争力。

  振兴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新型文化产业,在尊重历史、保护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文化资源的产业价值,塑造城区文化形象。一是建设文化品牌体系。抓住我省实施文化兴省战略的机遇,着力开发具有北方特色、对俄特色的文化产业品牌体系,鼓励文化创新,推动公园向主题化、民俗向体验化、娱乐向演出互动化、展馆向特色化方向发展,打造城区文化名片。二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出版资源配置,完善图书发行网络,推动广播电视媒体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发展艺术表演团体和演出服务机构,扶持发展健康的大众型娱乐场所,建设专业化、社会化艺术培训体系,鼓励原创网络文化产品创作研发,加快发展动漫产业,弘扬传统文化艺术与民间工艺。三是结合城区文化资源实施旅游业开发。将城市景观与特有的文化内涵结合起来,完善吃住行游娱购等要素环节,依托城区历史文化、建筑文化、休闲文化、民族文化、生态文化、农业文化和工业文化,着力培育发展公园游、民族风情游、生态农业游、现代工业游等具有城区特色的旅游业,加快开发特色旅游产品,把旅游业发展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

  (五)培育家庭创业型经济,促进就业再就业。

  充分发挥家庭创业型经济投资少、就业灵活、覆盖面大的优势,扶持家庭创业经营,激发家庭创业经济活力,助推城区经济健康发展。放宽创业领域、登记条件、出资额和经营场所等方面的限制,拓展家庭创业空间;加大创业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对符合规定的创业者给予财税优惠;建立公共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和创业项目资源库,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开展对家庭创业人员的公益性培训,提高创业者的自身素质,增强创业者的创业信心。发挥社区作用,支持社区组织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工作。支持市区两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解决部分困难家庭和部分在劳动力市场缺乏竞争力的弱势群体人员就业。创造条件促进家庭经济提档升级,支持条件成熟的家庭创业型经济逐渐向小型家庭公司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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