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通知
(陕政函〔2010〕10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省政府主要领导变动,省政府决定,由赵正永代省长兼任下列省政府行文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主要负责人,现通知如下:
1.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
2.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3.省农村饮水工程总指挥部
4.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
5.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领导小组
6.省国防动员委员会
7.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8.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9.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10.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