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营口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0-201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营口市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010-2012)
为加快我市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条件,依据《辽宁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市林业资源状况
我市林业用地面积 390.81万亩,现有森林覆盖率43.4%,现有林木绿化率43.77%。还有可造林空间55.9万亩。其中,宜林荒山荒地面积8.7万亩,疏林、灌木林及蚕场补植改造面积44.1万亩,农村路旁植树及非林地造林面积3.1万亩。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的特点,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建设任务完成。
(二)工作原则
统一规划,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营造的原则;
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
围绕规划抓绿化;围绕“创城”抓绿化;围绕“新农建”抓绿化;围绕沿海抓绿化;围绕绿色通道抓绿化;围绕园区抓绿化;
围绕社区抓绿化。
三、建设任务与进度
(一)建设任务
工程总量59.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5.9万亩,封山育林3.5万亩;农村路旁植树340万株。有关部门绿化任务157.5万株,其中,乔木36.5万株,灌木121万株。
(二)建设进度
2010年造林面积12.6万亩;农村路旁植树78万株;
2011年造林面积14.1万亩;农村路旁植树78万株;
2012年造林面积29.2万亩;农村路旁植树184万株。
四、工作布局
全市遵循“东封山、西植树、中部封造两兼顾”的总体原则。在东部山区,以封山育林为主,以补植扶壮为辅;在中部地区,坚持封、造两兼顾;在西部地区主要建设沿海防护林带和农田林网。重点放在“五点一线”滨海大道和沈大高速公路、中长铁路、哈大公路等绿色通道可视范围内宜林荒山荒地为主实施全面绿化建设。在工作布局上,要遵循“三集中”原则,即集中资金、集中地块、集中效应。在规划上,要遵循“三高”原则,即高标准规划、高起点设计、高水平建设。
继续实施“三级联创”绿化示范工程建设,利用3年时间,将我市55个乡镇,624个行政村全部绿化,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