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负责);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
八、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二十二)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监管制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金融办、银监局负责)
(二十三)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统筹制度;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探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自治区民政厅负责)。
九、深化文化和社会体制改革
(二十四)积极推进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研究制订我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教育厅负责)
(二十五)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落实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十六)基本完成自治区经营性出版社转制任务,完成广西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成立广西城镇影院投资公司,加快城镇及农村电影院建设。按照中央部署推进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及国有文艺院团、电影院体制改革。(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文化厅、广电局负责)
(二十七)继续深化科研机构改革,加快对科研机构的新一轮布局,全面推进广西创新体系建设。(自治区科技厅负责)
(二十八)研究推进西江航运干线船闸管理体制改革,确保西江黄金水道高效有序安全畅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
十、深化投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十九)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项目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备案制和政府投资代建制、重大项目公示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