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


  育3-5个人参栽培优良品种,研制10个人参创新药物和培育20个人参复方中药品种,开发人参系列产品100种。对重大科研项目实行招标制和首席专家负责制。

  (十一)加速人参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吸引国内外高层次的科研人才,组建以行业标准和关键技术为纽带的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力争在关键技术创新转化上有重大突破。组建省人参产品研发中试中心,搭建人参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转化平台。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发展产学研相结合的人参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推广组织,尽快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科技推广组织作用,大力推广人参安全优质生产、良种使用、测土栽参和生物农药等先进适用技术,尽快提高人参产品科技含量和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五、实施品牌战略

  (十二)全力打造 “长白山人参”品牌。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 “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统一采用 “长白山人参”品牌标准。本着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加快人参产品认证工作,产品符合标准的企业,准许生产、加工和经营 “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形成以 “长白山人参”品牌为主体,龙头企业自有品牌为子系列的品牌模式。建立 “长白山人参”品牌原料生产基地,统一生产标准,从源头上确保品牌产品质量。成立吉林省 “长白山人参”品牌管理委员会,负责 “长白山人参”品牌企业和产品的认定、退出和产品生产、宣传、监管等工作。加强品牌保护,尽快申请 “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的马德里注册及相关国家注册,防止国外恶意抢注。两年内完成 “长白山人参”品牌的吉林省著名商标认证工作,力争三年内将 “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打造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到2015年,“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占人参产品总量的60%以上。

  (十三)巩固提升传统知名品牌。保护和开发长白山人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鼓励企业加快品牌开发,进行自主创新,实现个性化发展。完善品牌人参产品的营销网络,依托龙头企业,在全省和全国主要城市建设品牌产品超市、连锁店、专营店及专柜,设立品尝点、体验站等,逐步形成辐射全国的人参营销网络。探索营销新模式,发展人参电子商务,建设人参物流配送中心,提高物流信息化程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省参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作用,加强业内联盟和沟通协调,制定行业自律价格,防止同业压价和恶性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