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粮油安全度夏度汛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粮食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今年汛期已到,部分地区出现了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对粮食企业的设施和储粮安全造成威胁,加之当前粮食企业库存较高,夏粮收购陆续展开,储粮安全和防汛形势不容乐观。根据《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工作的通知》(国粮展〔2009〕134号)精神,为确保全省库存粮油安全度夏度汛,做好我省夏季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防汛减灾意识,加强领导,提早部署,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目前,我省粮食总库存数量大,部分粮食仍储存在露天垛。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粮食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到今年防汛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省委、省政府有关防汛指示精神,及早布置,精心安排,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防汛组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切实做好防范洪涝、强风、台风、雷暴、泥石流等极端自然灾害的准备,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做好汛情预测和分析,防患于未然。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以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单位,制定防汛工作预案和遇险粮食紧急疏散转移预案,明确指挥协调机制、粮食流向、运输方式、人员分工、资财准备等内容。要结合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深入开展屋面防漏、地面防潮、墙面防渗、门窗防雨,以及防汛设备工况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对危旧、渗漏仓房抓紧进行维修,备足备齐必要的防汛物资、器材,改善抗洪硬件条件,提升防汛排险能力。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详细了解辖区内粮食库存分布情况,对黄淮滩区、滞洪区和低洼易涝区储存的粮油,要及时组织销售或转移到安全地点存放。处于水患区的粮食仓储企业自身也要制订防汛预案,提前做好防汛队伍的演练,确保在遇到险情时,抢险队伍能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一旦发生汛情或遇到突发情况,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与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沟通,确保预案有效实施、企业安全度汛。在主汛期,要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坚决实行昼夜值班巡查制度。
二、加强管理,确保汛期储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