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成农牧〔2010〕29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金牛区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做好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成都市2010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防控形势
今年气候极为异常,春季的旱灾及入夏以来的洪涝灾害都殃及国内多个省、市,近期又出现高温高湿气候,极易发生流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II型链球菌病等动物疫病。同时,特别是我市今年春防工作提前开展,目前动物有效免疫抗体已开始逐步下降,发生疫病的几率加大。此外,国内多个省市陆续发生缅甸98谱系病毒引发的O型口蹄疫疫情,周边国家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持续不断,对我市畜牧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各地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峻形势,扎实抓好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巩固和保持我市重大动物疫情稳定控制的局面。
二、切实加强夏防工作领导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将防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继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根据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疫苗等防疫物资经费及工作经费,确保夏防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三、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各地要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II型链球菌病等动物疫病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免疫、监测、监督执法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动物体内常年维持有效抗体保护水平,确保疫情能够“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
(一)强化免疫、提高抗体水平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结合春防免疫抗体检测结果,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符合农业部规定。一是对春防工作中漏免及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坚持实行“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特别是要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二是对春防工作中口蹄疫免疫抗体水平低的牲畜,要及时加强口蹄疫免疫,确保动物有效免疫抗体常年保持在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