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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农用地流转监管确保土地有效利用的通知


  (三)加强对整治复垦土地的使用监管

  结合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两大工程,加强农用地流转特别是复垦土地的使用监管。各地农业部门要牵头组织落实复垦还耕土地的承包关系,指导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完善承包合同,农户与流转业主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确保复垦后的土地“农地农用”、“农地农民用”。

  三、切实规范农用地流转合同备案监管行为

  (一)推行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从今年8月起,全市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统一使用省农业厅制定印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式样另文转发)。流转双方要按照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和委托流转等具体流转形式,分别签订流转合同。区(市)县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要指导流转双方在充分自主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文本,依法建立流转关系。

  (二)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制度

  备案审查要重点核查合同要素的合法性、真实性和项目的可行性,指导双方补充完善合同关键要素,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农用地流转后的农用性质、合同的解除、经营风险防范机制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流转行为规范。

  四、着力构建农用地流转长效机制

  (一)做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实测确权颁证工作

  指导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做好农村承包土地实测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五个一致”的要求,做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规范土地流转打牢基础。

  (二)完善土地流转扶持机制

  各地农业部门要争取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结合土地流转,重点扶持家庭适度规模经营;要把落实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政策与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工作相结合。业主参与土地流转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凡未签订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未按规定办理流转备案的,均不予以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三)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

  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耕保基金制度的建立,推进落实土地流转行为担保机制,引导土地流转双方在签约流转合同中订立风险防范条款。探索建立以土地流转租金为基数向受让方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制度。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业主参加农业保险,建立风险分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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