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预拌砂浆生产技术规范》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范》的通知
(深建规〔2010〕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预拌砂浆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有利于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工业废渣及建筑废弃物等在建设工程中的综合利用,有利于城市的环境保护,结合深圳地域特点,根据《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我局组织修订了工程建设技术规范《预拌砂浆生产技术规范》(编号为SJG11-2010)和《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范》(编号为SJG12-2010,以下统称《规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