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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前郭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二、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主要控制因素,结合2010年全县降水趋势预报,2010年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地区如下:

  (一)重点预防的沟谷。王府站镇哈玛尔沟、阿拉嘎沟、东杨树沟、西杨树沟;哈拉毛都镇烟窝堡沟等是重点预防的崩塌、滑坡沟谷。

  (二)重点预防的采矿区。已关闭矿山企业:哈拉毛都林场采砂场采矿区;海勃日戈镇深井子村采砂场采矿区。生产企业:洪泉乡东升村机砖厂采矿区;王府站镇阿拉嘎村机砖厂采矿区;海勃日戈镇腰井子村采砂场采矿区。这些矿山企业采矿深度大,开采面直立,在暴雨的作用下,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在汛期应当加强防范。

  (三)重点预防的乡(镇)、村(屯)。长山镇库里西村西山头崩塌、滑坡;吉拉吐乡扎布嘎村崩塌、滑坡;额如乡下格斯户村崩塌、滑坡;哈拉毛都镇的各个沟谷;吉拉吐乡、王府站镇、哈拉毛都镇沿江陡坎。这部分地区地势陡峭,岩层风化破碎,加上人为活动的影响,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客观条件。在汛期,应当加强灾害预防。

  (四)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根据全县地质灾害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依据其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害性,从中选出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0个,作为2010年县级群测群防监测点。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肩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职责,要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同时要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及有关业务的指导工作。国土资源、水利、气象、交通、建设、农业、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地质灾害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威胁城镇或重大工程安全的地质灾害,应当在加强监测预防的同时,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治理;农村地质灾害的防治应以群众预防和居民点搬迁避让为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土资源局要协助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屯)建立群测群防监测预报体系,对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落实监测责任人,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村民手中,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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