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郭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四化”:绿化、美化、净化、卫生管理制度化。做好村内主干道及巷道两旁、农户房前屋后绿化;推进农户院落、围墙、围栏建设;积极引导在村内公共设施和农户院落内闲置地方栽花种草,美化村屯;设立专(兼)职保洁员,常年负责本村的垃圾清运处理;建立落实到户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乱倒、粪土乱堆、脏水乱泼现象。

  4.房屋改造。泥草房翻建成节能环保新式农居砖瓦房,安装彩钢瓦或亮面瓷瓦。砖平房起脊改造,安装彩钢瓦或亮面瓷瓦。年度改造比例要达到应改造总数的20%以上。

  5.其他方面。村屯内无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现象,管理有序。无违法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保证空气质量。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环境事件。

  (二)示范村整治任务。

  示范村在提升村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完成下列整治任务:

  1.道路建设。通村通屯的道路和屯内主巷道实现水泥路、油路、水泥砖路硬化,道路两侧建有畅通的排水沟并及时清除污物,农户庭院保持整洁。

  2.大门院墙。做到统一规划、整齐美观。有条件的村可采取补贴的方式统一改造,统一安装铁大门、统一修砖墙、水泥墙面、水泥柱栏杆、铁栅栏、钢丝网栏等。

  3.垃圾处理。实行户收户集,统一堆放、转运和填埋,做到日产日清。有垃圾箱和垃圾堆放点。

  4.卫生厕所。推广粪尿分集式生态无害化户用卫生厕所、沼气厕所等。村内建设标准化公共卫生厕所。

  5.安全饮水。村屯地表水和地下水没有污染,饮用水没有高氟、高砷、高汞和其他有害物质超标。

  6.村屯亮化。有条件的村屯提倡在生活区主干道和公共场所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

  7.村部等建设。村部、村卫生所、村小学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房屋院落建设整齐美观,室内外卫生整洁。

  8.广告标语。村部、健身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各种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

  9.健身广场建设。进行广场硬化,种植花草树木,配套各类体育健身设施。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13日至6月22日)。

  各乡(镇)、场根据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安排部署工作。通过会议、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进行宣传,全面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为搞好农村环境建设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