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郭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前政发〔2010〕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现将《前郭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前郭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环境
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建设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省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吉新农村领导小组〔2010〕6号)和《前郭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动力,以“四清、四改、四化”为主要内容,以加强示范村、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城镇郊区环境建设为重点,以建立环保队伍、规章制度为前提,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全民动员动手,社会广泛参与,集中力量打好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尽快提升农村环境建设水平,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生态环保、文明向上”的新农村。
二、目标要求
按照重点治理、注重成效、整体推进、健全机制的总体要求,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民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全面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力争到2010年末,重点村实现环境净化、道路硬化、房屋美化、路街亮化、村屯绿化的目标。全县农村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基本形成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农村新环境。
三、整治内容
(一)提升村整治任务。
1.“四清”:清垃圾、清粪堆、清柴草、清路障。村屯垃圾、畜禽粪堆及时收集、转运、填埋处理;秸秆、柴草远离村屯,集中堆放;清理主干道和巷道旁各类堆放物及边沟,保持排水畅通。
2.“四改”:改院、改厨、改厕、改圈。引导农民规划修整自家院落,做到整齐条理,清洁美观;搞好清洁能源的推广和普及,支持使用小灶台;农户厕所做到清洁卫生;畜禽舍饲,实现人畜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