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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正周政办[2010]69号文有关内容的通知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正周政办[2010]69号文有关内容的通知
(周政办[201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4月23日印发的《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工商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市房地产和建筑市场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周政办〔2010〕69号),第5页第2项中“吊销其营业执照”更正为“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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