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1)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改造(2010年5月1日至9月30日)。
完成全市供热管线改造43.7公里,取缔10T/H热水小锅炉6座,改建锅炉9座,改建换热站11座,增加室内散热器6 290组及路线补偿器24个,烟囱3座。
(2)供热计量节能改造(2010年5月1日至9月30日)。
完成对吉盛换热站、顺驰换热站、辽河人家换热站、市委换热站、新兴换热站、市政府基建办换热站、隆基换热站等7个小区38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房屋进行改造及新建住宅计量表的安装。
(3)供热热源建设(2010年至2012年)。
建设大唐辽源发电厂新建2台330MW热电联产机组项目,该项目预计投资26.11亿元,增加供热面积1 000万平方米,使我市的供热能力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4)完成既有建筑墙体节能保温改造(2010年5月1日-2012年9月30日)。
对全市544栋楼、229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墙体进行节能改造。2010年改造306栋楼,改造面积120万平方米;2011年改造169栋楼,改造面积75万平方米;2012年改造69栋楼,改造面积34万平方米。
3.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2012年,每年的10月1日至10月2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2010年全市“暖房子工程”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由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验收标准,按验收阶段计划、时限进行评定。(具体标准、奖惩办法由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下发)
4. 总结表彰阶段。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暖房子工程”工作总结于每年10月8日前报送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根据三年工作完成情况,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兆华 市长
副组长 魏启生 副市长
成 员 陈道庚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建忠 市公用局局长
华方耀 市住建局局长
郭东波 市环保局局长
马 强 市质监局局长
谭 海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