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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2010年“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2010年“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府发〔2010〕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辽源市2010年“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七日

  辽源市2010年“暖房子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1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切实改善我市居民冬季供热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降低能耗、减少污染为目的,加快“暖房子工程”建设步伐,提高住房保温条件和居住质量,为“两个转型”提供有利支持。

  二、工作目标

  (一)2010年改造供热管线43.7公里,取缔小锅炉6座,改建锅炉9座,供热计量改造38万平方米(预计投资4.25亿元)。

  (二)大唐辽源发电厂新建2台330MW热电联产机组(预计投资26.1亿元)。

  (三)既有建筑墙体节能保温改造,计划2010年-2012年共改造544栋楼,面积229万平方米(预计改造资金3.88亿元)。

  以上总计预算投资34.24亿元。

  三、方法、步骤

  (一)方法。

  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暖房子工程”工作部署会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方案的制定,抓好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供热企业要抓紧落实基础设施改造任务,改造资金按照省住建厅2010年3月18日“暖房子工程”工作会议要求,由企业自行贷款,政府担保,省住建厅协调贷款银行。

  (二)步骤。

  此项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 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15日至4月30日)。

  一是成立市“暖房子工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二是对全市供热基础设施及需进行墙体改造的楼体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工程预算和实施方案;三是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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