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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公安局许昌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公安局许昌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许政办[2010]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制定的《许昌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许昌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意见
(许昌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市公安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认真开展户口整顿,切实解决户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省公安厅河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户口整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户口整顿工作的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大会战,认真开展户口整顿工作。通过户口整顿,全面调查掌握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清理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确保人口资料准确翔实,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户口整顿工作的重点

  户口整顿工作的重点是清理和掌握各地以居(村)民委员会为单位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在我市居留的境外人员、无户口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对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未及时办理手续的,要依照规定办理。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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