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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各领域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专项整治领导组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

  办公室主任:高云政 (兼)

  副 主 任:
  闫国强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补林 (兼)
  王宏微 (兼)
  秦元法 (兼)
  许卫星 (兼)
  刘海屯 (兼)
  霍卫星 (兼)
  贾江洪 (兼)

  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员组成。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分工

  2010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范围,仍然是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为重点,覆盖全市各行业(领域)、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职责分工,市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由市煤炭工业局、晋城煤监分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牵头组织。

  (三)化工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四)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五)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牵头组织。

  (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牵头组织。

  (七)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

  (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市政运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

  (九)水利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水利局负责牵头组织。

  (十)水上交通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专项整治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

  (十一)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十二)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旅游文物局负责牵头组织。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市质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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