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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集中开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九) 严格查处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的行为。由县乡人民政府、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查处,交通(海事)、公安、安监、旅游等部门予以配合,共同联合执法。

  (十)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在校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经营资质的车(船);不乘坐超员、超载、人货混装、人畜混装车(船);在大风、大雨、大雾天气不乘坐冒险航行的船舶。鼓励家长和学生积极主动举报交通运输安全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时间安排
  此次“打非”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即日起至5月31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各县区要参照市级方案,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成立机构,组织力量,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2010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为集中排查打击阶段,各县区政府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严肃查处。

  第三阶段:2010年8月1日至15日为总结巩固成果阶段。各县区政府和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本地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探索建立完善交通运输打非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管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要求,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调针对性,突出时效性,认真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将打击运营车(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打下去、打彻底、打干净。对非法营运车(船)的运输行为,发现一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一起,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打击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交通运输打非专项行动。

  2、联合执法,提高效率。要整合行政资源,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联合行动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合力。检查中,对非法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置;对抗拒执法的,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紧急通知》(安市安字[2009]3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府发 [2010] 5号)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本地打非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认真落实排查、联动及联合执法、信息通报、定期报告、举报奖励、督办等打非工作制度,形成打非工作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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