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情况表中企业银行帐号,原则上各单位填写基本账户帐号,市财政局采取电子划帐形式下达补贴资金。
4、基本情况表中项目名称格式:××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如为某项目的循环经济应用部分,可采用主副标题的形式。例如:×× 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综合利用项目等。
5、基本情况表中项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填报格式:--- 年 --- 月,例如开工日期2009年1月,竣工日期2009年9月。
6、资金申请报告应严格按照编制模板编写,重点突出循环经济技术先进性与合理性、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等信息,内容过于简单或信息不全将无法落实后续评审工作。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1、中央和市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并进行初审;区属单位及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发展改革委受理并进行初审。
2、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区县在收到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后,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并严格把关,未能按照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或支持材料不全的,直接退回项目单位。
3、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区县对相关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步意见,对同意转报项目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汇总、盖章后,于2010年7月31日前,统一送到上海投资咨询公司,并取得评审资料初审回执。
联 系 人:张彬、叶静
联系电话:63903366*2075、63903366*2193
13916758970、15000917789
传 真:63904816
E - mail:bingzhang@sicc.sh.cn、jingyegh@sicc.sh.cn
地 址:延安东路1200号1217室
二、项目审核
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以及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评审小组。项目审核分为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踏勘和评审小组审核四步骤。
项目初审是对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格式、基本内容)以及申报支持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便于专家评审标准化、规范化。项目初审由上海投资咨询公司进行。
完成初审工作后,将组织落实申报项目的专家评审工作。主要采用专家评审会模式,采用企业自述、专家提问、专家打分、专家组讨论总结的方式确定。评审小组成员单位参与评审。项目申报单位需准备5分钟的项目陈述(PPT方式)。
对于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我们将进行现场踏勘和调研。项目申报单位需准备验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