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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开展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从集中整治开始之日起,全省客运企业、旅游包车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必须全面落实“一带、一速、一平台、一防护”规定。
  “一带”,即安全带。全省旅游客车和三类以上班线的中高级客车必须按核定座位依法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做到一人一带,客运企业必须指定专人督促司乘人员系用。凡未安装到位的,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公安部门不予通过定期审验。凡未按规定系用安全带的,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
  “一速”,即控制车速。全省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分车型、分天气限速规定和其它公路的限速规定。对超速的车辆,公安部门要依法给予扣分和罚款;车辆主管企业还要对驾驶人本人予以经济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要坚决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并通报车辆所有单位。对发现严重超速或一企业有多辆经常超速的,公安部门要通报给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并依法给予处理。
  “一台”,即GPS监控平台。全省旅游客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GPS卫星定位装置,凡未安装的,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公安部门不予通过定期审验。对已安装GPS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应逐步增加行驶记录功能。旅游客运企业、三类以上客运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必须按规定建立GPS监控平台,实行GPS监控员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随时监控所属车辆安全运行状况。企业要对GPS监控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年内GPS监控平台未安装到位的企业,一律给予停业整顿。
  “一防护”,即安全防护装置。全省危险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GB11567.2-2001)内容,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00kg货车和挂车必须按要求安装符合国标的安全防护装置;对已办理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和挂车安全防护装置安装情况要进行专项检查。对未安装符合国标防护装置的,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公安部门不予注册登记;对已安装的不符合国标的,公安部门不予通过定期审验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要通报给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整改,并按规定及时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三、整治范围
  全省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
  四、整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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