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开展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安监管三字〔2010〕180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
《开展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开展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将联合开展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对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动态监控为重点,坚持源头管理与路面监管并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预防交通事故各项工作,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保证安全必要的生产投入,加强对安全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2、严格驾驶员的聘用和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及时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及时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3、加强对企业所属车辆技术管理。建立和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二)全面落实“一带、一速、一平台、一防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