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发展规划与财务处
拟订全市农林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农林经费等项目资金计划;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工作;提出扶持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及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林系统基本建设及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十九)组织人事处
负责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调配、工资、干部培训、任免奖惩、出国人员选派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群团等工作;组织农业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归口管理社团工作。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总结评比等工作;推动全市义务植树和绿化事业的发展;拟订本市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督促检查绿化委员会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分解落实绿化责任状的目标管理,安排重点绿化工程;依法收缴、管理绿化补偿等项费用,管好、用好全民义务植树统筹费。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四、直属行政机构
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主要职责:拟订农业资源综合开发规划、计划;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立项论证,组织申报或确定由国家和省、市立项的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编报年度工程和投资计划;负责审定项目设计、工程概算、实施方案及项目调查,并指导项目实施,组织检查和验收;负责拟定有关项目管理规定细则和系统目标管理办法。
五、人员编制
市农业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126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7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主任1名、书记1名,副主任、副书记5名、总农艺师1名(副局级);正副处长(主任、局长)4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局长)2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副局长)18名。
六、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