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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建议;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监测评估规划实施情况;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衔接平衡行业发展规划;指导部门和区县规划编制;负责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参与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项目研究论证;协调、参与制定土地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做好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对全市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预警,提出全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对策建议,发布全市重要综合经济信息;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建设目标的组织制定、分解、检查和考评;负责全市科学发展考评;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

  (五)城市发展和信息化处(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研究提出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功能定位建议,组织制定城市化、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功能区和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社会信息化应用相关工作,推进“智慧南京”工程建设,协助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发展工作。负责全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全市节约型社会建设,承担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环保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审核、转报循环经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项目;负责有关专项资金的审核申报与监督管理。

  (六)财政金融处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的运行动态,提出动员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投资项目投融资方案,参与研究财政、金融及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问题,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负责推动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监督企业(公司)债券融资活动,指导监督股权(产业)投资资金的有关工作;牵头推进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及制度建设和全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投资计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和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市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参与安排市级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城建环保、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审审批;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指导区县及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工程咨询评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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