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等项目;参与科技创新创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支撑计划以及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涉及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科技工作。
(四)农村科技处
拟订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载体以及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指导全市科技特色产业培育、科技富民强县以及科技兴海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
(五)科技成果处
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建议;拟订科技成果登记、推广、交易的管理办法以及科技保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政策;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承办科技社团设立登记前的审核事宜。
(六)知识产权处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拟订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协调实施。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涉外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专利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专利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培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七)产学研合作处
拟订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市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及科技服务业发展计划;承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前的审核以及市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资质审核事宜;负责科研技术装备、实验动物、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拟订推进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市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项目;联系市重点产学研合作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全市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等国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承担市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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