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直及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通知
(阜政办〔2010〕58号)
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属地政府负总责和权责一致、分级管理、重心下移的要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在颍州、颍泉、颍东区(以下简称三区)卫生局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作为区政府主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为做好市直及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理顺权责关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决定将现行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建立依法监管、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这对于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权责关系,从监管体制上解决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理顺权责关系,整合管理职能,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的主要内容是:
三区政府在区卫生局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牌子,作为区政府主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具体职责是: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阜政办〔2010〕23号)中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界定,实施对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和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的行政监督工作;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由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级分类受理,进行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