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此说明书作为判断申报机构是否具有申报资格的重要材料,因此若属于机构联合申报,只填主要承担任务的机构。具体地联合申报情况可在机构培训资源、子项目申报书上注明。
2.机构类型一栏选填:部属高等师范院校、省属高等师范院校、部属综合性大学、省属综合性大学、省级教师培训机构、民办教师培训机构,其他类型请根据情况自行注明。
3.项目类别包括: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包括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农村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短期集中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者短期集中培训)、远程培训三大类,机构申报的所有子项目涉及到哪些类别,均需在相应空格画“√”。
4.机构联系人作为培训机构的联络员,将发挥重要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沟通作用,应选派大局意识强、协调能力强、工作细致的人员,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二、机构申报子项目汇总表
子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培训学科)
| 申报
班数
| 计划实施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指导专家
(姓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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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项目名称均按照《四川省2010年“国培计划”项目规划及子项目分类表》(简称《分类表》)规定填写,所有子项目按照《分类表》前后顺序排列。
2.申报班数不得超过《分类表》中相应子项目的拟设教学班数。
3.各子项目需设“学科指导专家”一名,对该子项目全面负责。
三、机构资质条件
机构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情况、经验及成效(附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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