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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实验室检测工作整顿监督检查表的通知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问题(或检查情况)描述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缺此项

不适用

2.4

制度建设、管理体系

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以及部门主管有有效任命文件。

      

2.5

内设组织职责明确,有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业务管理职能。

      

2.6

监督员设置充分,按计划实施监督;对监督结果实施不符合项处理。

      

2.7

按计划规范开展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2.8

适时进行管理评审,管理评审的输入输出明确,能够评审实验室制度上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2.9

所采购的供应品及各种服务经验收确证,满足检测要求。

      

2.10

所有检测人员均经过培训考核做到应知应会、持证上岗。人员的技术能力满足检测岗位要求。人员实施绩效管理和考核。

      

2.11

检测人员仅在在一个机构内执业。

      

2.12

实验室有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全员培训记录。

      

2.13

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检测人员、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技术技能等情况,对照管理要求和岗位职责,检查人员队伍执行力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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