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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甬政发〔2010〕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我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现就我市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市场为导向,以创牌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围绕商标注册、使用与保护,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努力推进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到2012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服务和保护的工作机制,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显著提高,注册、运用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及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具体目标包括:

  (一)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突破65000件;

  (二)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驰名商标达到25件,浙江省著名商标总量达到400件,宁波市知名商标总量达到900件;

  (三)服务商标达到6200件;境外注册商标达到7500件,全市参加广交会、华交会和消博会的重点出口企业都拥有自主出口品牌;

  (四)培育依托区域经济发展的专业商标品牌基地5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18件。

  二、发展重点

  (一)扶持发展农业商标品牌。加强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鼓励农户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推动农副产品品牌化经营。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整合,加快农业新产品开发,鼓励农业企业创牌经营,实现以商标为纽带的订单农业。挖掘传统农副土特产品发展潜力,突出本地特色,鼓励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指导地理标志的使用,加强质量管理;组织运用证明商标品牌集聚和品牌外溢效应,提升农产品品质,促进农业增效。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农产品品牌,形成著名、知名农产品商标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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