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加强隐患再排查
面对严峻的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形势,各县必须再加大汛期地质灾害再排查力度。各县要抽派人员或邀请地勘队伍技术人员对各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落实情况再进行核实和完善。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置点、旅游景区、学校、工矿企业及人口集中区域、公路、水利、在建施工场地等再次进行重点排查,特别要对人口集中区域、在建工地和集中安置点、相对集中安置点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安置点要落实具体的防治措施,并加强督促和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限时完成整改,确保不留死角。同时,对县、乡、村的群测群防体系和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和明白卡发放、公告等情况要重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马上发放整改通知,必须限时整改。
(三)切实强化防范工作
目前,各县要把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作为防灾减灾最有效的途径,一是要建立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对重要隐患点作长期监测、预报,防灾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合作、逐级落实、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向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预案表、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进一步明确预防防潮和防治措施、撤离路线等;三是各县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开展地质灾害早预测、早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做好预测预判,并通过手机短信逐级传达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监测人。
(四)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各县要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领导小组,按照宣传培训活动的统一要求,借助各种宣传渠道,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条幅、有线电视、农村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对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常见地质灾害的简易监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及临灾处置和应急救灾,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农村建设中地质灾害防范等进行讲解,使责任人、监测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监测手段、方法,提高预警预报地质灾害的能力,有效加强全州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增强各乡镇和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预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能力,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做好防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制度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