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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产业政策处。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信息化及相关产业的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并指导其发展;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参与审核重大投资项目;提出优化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包装和室内装饰业的行业管理;联系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与调整;承担省汽车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经济运行调节处。

  负责全省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等政策性问题和企业资金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工作,并协调实施相关  的应急预案。

  (六)投资规划处。

  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生产力布  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  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信息  化领域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年度固定  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拟订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  资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按规定权限做  好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业领域省级财政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综合平衡研究提出资金安排预算。

  (七)科技处。

  组织拟订全省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  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  标准;组织开展全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  开发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  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协同推进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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