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0年07月26日 川府发[2010]2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予以发布。

  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650元(每日29.9元);

  (二)每月710元(每日32.6元);

  (三)每月780元(每日35.9元);

  (四)每月850元(每日39.1元)。

  二、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6.8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