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法步骤
我厅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0年7月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组织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目至7月15日)
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要利用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把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全厅形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8月31日)
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要结合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自觉予以纠正,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要如实填写《领导干部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社会监督,《领导干部自查情况登记表》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至少公示3天。厅办公室负责填写厅机关《厉行节约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厅机关各处室填写《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3),厅属事业单位认真填写本单位《厉行节约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9月1日前连同处级领导干部的自查情况登记表一并报送厅专项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检查阶段(9月1日至10月31目)
厅属事业单位专项治理办公室要组织对本单位的自查及纠正情况进行检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抽查方式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一11月15日)
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
厅属事业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注意及时上报工作简报和信息,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在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要注重抓教育、抓制度、抓督查、抓案件,防止反弹,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4),于2010年11月10日前报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计汇总,并形成工作总结报省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