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交〔2010〕56号)
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纪发〔2010〕15号),参照省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厅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一O年七月十三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纪发〔2010〕15号)和省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厉行节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厅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结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认真解决公务活动中存在的追求豪华、过度消费、奢侈浪费等问题,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作风。
二、治理内容
(一)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严禁违反规定配备、更换、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预算管理,实行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定额核算制度,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定期公示或通报单车油耗、运行费用等情况。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不得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
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要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在澄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检查车辆购置和运行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坚决纠正各种公务用车违纪问题。领导干部变动工作岗位和离退休,不准带走原单位车辆;能在现有车辆中调整的,不准配备新车。严格控制配备使用越野车,确因工作需要的,实行集中管理,不得成为领导干部专车。严禁党政机关干部以权谋私,长期借用、租用企业或下属单位车辆;严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乘坐军、警牌照小汽车;严肃处理采取公车入私户和分开购车发票等手段规避备案制度变相乘坐超标车问题;严肃处理领导干部公车私用、酒后驾车以及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