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津水审批〔2010〕163号)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的请示》(津能工程北郊〔201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淀北蓄滞洪区地处北运河以东,杨北公路、运东干渠以南,北京排污河以西,永定新河左堤以北的区域内,面积212km2,是分泄永定河系超标准洪水的临时蓄滞洪区。拟建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的建设用地占用蓄滞洪区Ⅱ区约80公顷,根据《
防洪法》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洪水影响评价是十分必要的。
二、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推荐的大张庄厂址位于北辰区北部,永定新河以北约300m,京津唐高速公路以西约150m处;比较厂址北孙庄厂址位于北辰区东北部,永定新河以北约600m,津围公路以西约1000m处。建设项目设计防洪标准为百年一遇,与永定河系设计防洪标准一致,满足天津市有关河道及蓄滞洪区管理的要求。项目建设将导致蓄滞洪区滞洪面积和滞洪量有所减少,但对蓄滞洪区分洪带来的不利影响很小。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选取的计算范围、边界条件和主要评价结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