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统计工作动态》主要刊登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指示和讲话、重要统计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各级统计部门的工作经验和每月统计工作要事等。由省局办公室按期统一选题编发。
第六条 统计政务信息的采写要求包括:
(一)选题。选题要准确,紧密围绕统计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定信息主题。如:召开会议、领导调研、颁布制度方案、安排部署工作等信息,要着重突出新决策、新要求、新方法,弱化对形式和流程的描述。
(二)题目。题目要精炼概括,突出信息内容的核心。一般使用陈述句,且多用主谓型结构,如:平顶山局建立重点建筑企业统计联络机制、洛阳市局安排部署产业集聚区快速调查工作、郑州市副市长对农村统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等。
(三)结构。结构要清晰,一般采用总分式,开篇点出信息的主题,具体说明和补充内容在后。按时间顺序编写信息可称为流水账式写法,是不应采取的。
(四)语言。语言要准确、朴实、简练,避免套话和空话,尽量少加修饰词。信息中对领导的表述,一般第一次出现时在姓名前冠以主要职务,姓名后不加“同志”,重复出现时直呼姓名。各省辖市统计局上报信息应使用第三人称,避免在文中出现“我们、我局、我市”的情况。上报信息对单位的表述,一般以信息报送的法人单位为主体,不出现其内设机构的名称。单独反映县区情况的信息,县区名在正文中首次出现时应冠其省辖市的名称。
第七条 会被优先采用的统计政务信息包括:
(一)省(市)委、省(市)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的批示或指示精神。包括:省(市)委、省(市)政府领导到统计局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省(市)委、省(市)政府领导在重要会议上对统计工作提出的要求、省(市)委、省(市)政府领导在统计材料上的批示精神等。
(二)当前统计部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本地、本单位重点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工作成效等。
(三)本地、本单位一些创新性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对统计服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方法改革、基础建设等涉及统计事业改革发展问题的积极探索及工作成绩。
第八条 河南统计信息内网“省局工作动态”、“市县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的字体格式是仿宋四号字体两倍行距,信息要在word排版后用粘贴的方式录入信息报送系统,有需要附加照片的,在word里用插入照片的按钮,居中排版后,与文字一起粘贴录入报送系统。照片附1-2张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