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化工码头输油管道和化工油品储罐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被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由检查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现场下达停产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3、在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要认真勘查现场,查阅相关文件、档案、记录及资料,对文档有关内容能够进行现场核实的要进行现场核实。
  4、各区市和相关部门要参照本方案成立检查组,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除市安办检查外的所有涉及液体化工码头、输油管道及化工油品储罐等设施设备、场所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组成单位将参与检查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于2010年7月20日14时前报市安办。
  附件:1. 安全专项检查分组情况表
  2. 化工码头输油管道和化工油品储罐安全专项检查表

  附件1:
  安全专项检查分组情况表

组别  

带队

领导

检查组组成

检查单位

第一组

陆玉宏

市公安局1人市交通委1人

市海事局1人

市质监局1人

市气象局1人

市安监局2人

专家2人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

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中国船舶燃料供应青岛公司

益佳阳鸿和海业油码头

第二组

刘剑华

中石化青岛石油炼化有限公司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市北区重点检查单位

中石化孟庄路油库

城阳区重点检查单位

青岛安邦石化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

黄岛区重点检查单位

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

青岛环海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中海油青岛重质油研发中心

即墨市重点检查单位

中石油女岛油库

中石油岙山油库

胶州市重点检查单位

中石化胶州油库

胶南市重点检查单位

中石化胶南油库

青岛大湾港务有限公司

莱西市重点检查单位

中石化莱西油库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