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
(临政发〔2010〕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步伐,现就做大做强我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紧迫状况和主导地位
我市是全省农业大市,粮食产量占全省18%,肉类产量占全省14 %。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却一直处于全省中下游。全省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22 个,我市未占一席。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确定的省级梯次龙头企业52个,我市仅占3个。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26个,2009年销售额仅27亿元,对第一产业增值不多,对农民增收贡献不大。
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是发展现代农业、壮大农业实力、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农业持续增产增收、农民持续增收的主要抓手,是按照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推进思路,调整经济结构、培育新型支柱产业、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我市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尽快实现我市转型发展,对于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实现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发展”的要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抓住沿海企业转移西进和资源型企业转型发展的有利契机,启动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393”工程(到2013年,建成3个年销售收入达5亿元以上省级梯次加工企业,9个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以上市级梯次加工企业,31个年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县级梯次加工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推进企业品牌打造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发展目标
根据我市资源分布、市场前景和现有基础条件,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以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393”工程为抓手,构建龙头企业集群,打造粮食、畜禽、干鲜果品、蔬菜、薯类、中药材等六大产业链,整体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按照省、市、县三级总体规划、分层次推进、重点扶持的原则,做大做强43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到2013年,该43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全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销售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加工转化率达4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的产值比例达到全省平均偏上水平。到2020年要使农产品加工业成长为带动我市经济发展的新的主导产业。产业增加值要占到全市生产总值的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