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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双阳区、江源区)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和服务工作,满足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现就加快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用地报批的衔接工作。各地要在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同时,提前对下一步的建设用地报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用地预审通过后,要建议当地政府和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办理用地报批相关要件,及时转入用地报批程序。

  二、扩大市、县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前期工作的范围。建设项目(批次)拟用地面积在5公顷(含)以下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由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双阳区、江源区)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作报批材料和数据光盘,直接报省政务大厅,并对报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市县两级建设用地报批前期工作权限划分,参照我省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批次)拟用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项目取得相关要件后,尽快向省厅申请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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