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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要精心设计好活动载体。中央和省委就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了一些载体,省局党组结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以正在开展的“千名干部下基层、万名工商人员助企业、三级工商机关解难题”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市、县局党组也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精心设计各自载体,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以及评选“执法办案岗位能手”、“消费维权岗位能手”、“市场监管岗位能手”、“登记注册岗位能手”、“计算机操作岗位能手”等发挥党员干部作用,并通过组织举办演讲赛、知识竞赛、重温入党誓言、摄影书画展、体育比赛、研讨会等多种内容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总的要求是既要保持活动载体的稳定性、连续性,又要做到与时俱进,创新活动内容,防止空泛化。
  (四)要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全省工商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身处一线、根在基层,直接面对职工群众,直接服务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请群众广泛参与。一方面,要通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积极发挥作用来带动和影响广大职工群众参加活动,形成竞相争创、互相赶超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活动在民主、公开、和谐的环境下健康有序地开展。同时,要大力推行省局主要业务处室、直属局和市州局的主要负责人网上述职述廉工作,组织开展好“工商开放日”活动,深入开展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工商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及其他工作情况,在更大的范围内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议。
  四、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全省工商系统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落实领导责任。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关键在领导,责任在班子。全省系统各级局党组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切实担负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活动方案亲自主持制定,活动重要阶段安排亲自主持研究,重大问题亲自主持解决。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
  (二)加强督促检查。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有效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要结合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考核评比,促进活动不断深入。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点评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与基层单位,特别是县级局、基层工商分局(所)和一线党员的联系互动,推动活动顺利开展。对组织得力、活动效果好的进行通报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工作流于形式的要及时纠正,责令整改。省局确定的28个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要发挥表率作用,力求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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